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13:18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简介:
9月17日上午11时许,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雷政富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担任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316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对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予以追缴。雷政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